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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論「打雷與寫論文」兩者之衝突


以寫部落格為例


 


一、前言


    在小論文發表會[1]之前,作最後的掙扎~不管是送哪兒審,可以發表的論文通常都會是「修正後通過」[2]。因為一定會有要修改的地方或是要增加的段落、理論依據、研究方法、文獻探討……等等之類的,除了還在學習階段,寫論文的功力不足之外,每位教授習慣的規格和方式有點不一樣,想法跟重點也會不太一樣,所以必須修改外審送回來的小論文,當然這樣有助於我們看到不同教授、不同角度的視角,也能更了解自己的缺失其實筆者是來不及的,因為星期六就要發表,明天就要交印啦!


 


二、寫小論文與寫劇本或演員功課之碎碎唸分析比較


    筆者不善用學術的說話方式及寫作用語,所以筆者常會大叫「我要瘋啦!」及說出無意義之語言。[3]比較起來,如果是寫劇本或角色功課,筆者雖然一樣會瘋,[4]但會比較投入而且得心應手,換言之,比較甘願!


 


三、寫小論文與自身之問題探討


    這次要發表小論文…筆者寫了快一萬八千字了,不是一萬字就好了嗎?怎麼永遠有加不完的東西…。資格審的小論文,又不是畢業論文怎麼筆著寫到頭要爆了的感覺[5]筆者喜歡讀書,可是不喜歡寫論文…。[6]


@#@@$%&**@@…00ㄨㄨ[7]


 


四、試論述打雷現象之合理與否


    氣象報告[8]指出受到很遠的颱風帶來之鋒面影響,全台將會下雨,果然晚上下起超級大雨,但氣象報告並無提到會打雷,但此大雨確伴有閃電及打雷現象,[9]因此打雷不合理,但天候現象難以捉摸,而根據經驗法則氣象報告僅能做為參考[10],故打雷現象可視為合理,但會影響人類心情及增加被雷擊之危險性。


 


五、結語


    小論文改不完,永遠有加不完的東西,[11]怎麼不好好認真趕一下,反而在這裡寫部落格?因為三更半夜下大雨就算了,竟還打雷,打雷不要緊,居然還打了一聲很大很響的雷,且事發突然,不在筆者預料之內,於是筆者在無預警的情形下嚇哭了,故打雷與寫小論文之間,在某特定範圍的類型人物(例如:比較膽小的人),具有相當的衝突性,且與寫部落格之間具有直接或間接的關聯性。


參考書目:


無。此篇為情緒抒發,非正式論文,故不詳列。








[1] 指國立台灣藝術大學戲劇與劇場應用學系碩士班,於2008419於該校所辦之論文發表會。




[2] 審查結果有三種:「不通過」、「修正後通過」、「通過」。




[3] 這裡所指的瘋,非醫學上所指精神官能症,而是一種情緒反應,通常在寫論文者身上可見,唯程度上及表現方法上不同。




[4] 同前註。




[5] 此為誇飾。




[6] 寫論文與讀書確為兩回事。




[7] 筆者腦袋混鈍之現象。




[8] 指電視新聞台所播報之氣象。




[9] 閃電與打雷為同時發生之事,只是光比聲音快,故先見到閃電而後聽見雷聲。




[10] 在台灣,此為「集體潛意識」的一種。




[11] 同註5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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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,明明可以用四句話解決:


「我在趕小論文,忽但然打很大聲的雷,把我嚇哭了,所以來寫部落格抒發。」


但寫成論文格式就會變得很囉嗦。


哈哈哈哈哈,我想我真的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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